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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0

臺大中文系112學年度專任教師徵聘公告

一、聘用單位:文學院中國文學系

二、職稱:專任教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三、名額:1,國籍不限

四、應徵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1825

五、預定起聘時間:民國11281起聘

六、資格:

  ()學經歷:

1博士學位(國、內外中國文學或相關系所畢業,並取得正式博士學位證書

 2、曾任專任教授(或研究員)二年(含)以上,始得申請教授。

       曾任專任副教授(或副研究員)二年(含)以上,始得申請副教授。

3、申請人如其最高學歷為本校授予,須於博士畢業後在其他單位從事與教學、研究相關之工作2年(含)以上,始得申請助理教授。惟具有特殊專長或優異表現且經本系教師甄選委員會認定者,不在此限。

4、上述特殊專長或優異表現認定標準為:(1)以期刊論文為代表作者,代表作與參考作中應有一級期刊論文3篇(含)以上,且至少1篇與學位論文內容不重複。(2)以專書或博士論文為代表作者,參考作中至少1篇一級期刊,且與代表作內容不重複。

()專長領域:研究專業領域屬下列其中一項者:

              1、語言學、聲韻學、訓詁學

              2、現代文學

七、工作項目:教學、研究、服務

教授科目:1.國文課程

2.國際學生學士班課程

3.專業課程

4.其他本系須開設之課程。

以上由本系課程委員會排定

八、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

九、應檢具資料:(各項資料請分別檢附,切勿裝訂成冊。未依規定檢附者,恕不受理。

如需退件,請於接獲通知函後依規定期限內至系取回

 

()個人學經歷表2份。

()送審著作目錄2份。

()歷年著作目錄2(第一至三項表格請至本系網頁http://www.cl.ntu.edu.tw/home.jsp下載)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各2份。

()曾任職於大專院校或研究機關者,請附教師證書及近五年聘書影本(若於同一單位任職多年者,請檢附該單位服務證明即可)

()5年內代表著作(含專書或A級期刊論文THCI CoreTSSCI或科技部人文及社會科學學術期刊評比一級期刊;A&HCI或不在以上所列標準者由本系新聘教師甄選委員會認定]23一式7份。

  1.民國1078以後已出版者。

2.中文著作,請附500以內提要;

外文著作,請附5,000字左右之中文概述及500字以內之中文提要。

()7年內參考著作13一式7(民國1058以後已出版者)。

()請提供隨身碟1個,內附個人學經歷表(Word、送審著作目錄(Word、歷年著作目錄(Word);代表作及參考作之個別著作電子檔PDF

()歷年重要著作1除代表作及參考作之外,即:其他參考資料僅提供紙本或抽印本即可,電子檔略附)。

)「研究計畫教學規畫(含1.大學國文一、大學國文二2.本系必修或群組必修課程全年3.國際學生學士班必修課程[全年),每項均以不超過4A4為限研究計畫格式不限;教學規畫表請由本系網頁http://www.cl.ntu.edu.tw/home.jsp下載)。

十、郵寄地點收件人:民國111825週四以前(限以紙本郵寄郵戳為憑),以掛號寄至(106)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大中文系主任辦公室(封面務請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中文系專任教師字樣)。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者如曾以相同學位論文或專書當代表作申請本系教職,必須修改並附修改對照表(請註明前次申請年度),最多以一次為限。

2.申請人之資格,由本系新聘教師甄選委員會認定;申請人之專業領域屬本系急需者優先考慮。

3.初審通過者,本系將另行通知來系訪談(旅費自理),若未克參加,視同放棄應徵。

十二、聯絡人:唐凰禎助教

電話:(02)33664001、傳真:(02)23635647Emailchinlit@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