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訊息
大學國文選課及修習注意事項(115學年度第一學期)
一、「大學國文」分為「大學國文:文學鑑賞與寫作(一)/(二)」、「大學國文:文化思想與寫作(一)/(二)」及「大學國文:閱讀與寫作(一)/(二)」,本校學生至少須修習其中一門,以滿足必修國文3學分之基本要求。
二、若修習6學分大學國文課程,可充抵通識課程「文學與藝術」、「歷史思維」、「世界文明」、「哲學與道德思考」等四個領域中任一領域,至多3學分。
三、本地生「大學國文」系列課程,大一至大四任何學期皆可修習。
四、本課程如有符合以下情況擬加選者,可於第二週週五中午十二點前洽中文系辦公室處理。
1. 班級選課人數未達修課人數上限,擬加選者。
2. 修畢第二學期「大學國文」,擬加選第一學期「大學國文」者。(需填寫「學生報告書」經授課教師同意)
3. 其他特殊狀況。(需填寫「學生報告書」敘明原因經授課教師同意)
以上第2、3兩類每班總共以5名為限。
五、僑生、國際學生依據本校「僑生、國際學生大學國文輔導辦法」,應參加本校「僑生/國際學生華語文能力檢測」,並依檢測結果修課。
六、有關國文領域課程最新消息,請參閱中國文學系網站公告。
七、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大學國文免修施行要點」申請條件之本校學生,得依本校公告之「基礎課程免修認證考試」相關規定申請考試。核准免修大學國文者,等同免修共同必修之國文領域課程,給予學分並計入畢業學分數內;若再修習大學國文課程,所修課程學分與通識學分之充抵,依本校「通識課程與基本能力課程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最新開課資訊請至臺大課程網檢索
大學國文共同授課目標
(1)通過各種代表性文本的精讀、解析及詮釋,加強學生的人文思維與涵養。
(2)訓練學生分析與思辨的基本能力,培養轉化知識或經驗的論述和表達能力。
(3)藉由實作與討論,充實文類知識,使學生逐步掌握寫作要點。
課程主題設計及對應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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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設計 (粗體為主題名) |
可能對應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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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與他者 療癒書寫、關係、利他 |
文、醫、社科、公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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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與自然 自然書寫、環境、永續 |
生科、理、生農、管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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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與社會 非虛構寫作、社會關懷、公平正義 |
文、社科、醫、管理、公衛、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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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幻與創造 科普寫作、科幻文學、神話寓言 |
文、理、生科、工、電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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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創與展演 文本改編、藝術、戲劇 |
各院皆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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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與記憶 歷史書寫、歷史記憶、思想概念 |
各院皆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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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與感官 飲食書寫、旅遊、物質文化 |
文、理、管理、生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