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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訊息

大學國文選課及修習注意事項(115學年度第一學期)

 

一、「大學國文」分為「大學國文:文學鑑賞與寫作(一)/(二)」、「大學國文:文化思想與寫作(一)/(二)」及「大學國文:閱讀與寫作(一)/(二)」,本校學生至少須修習其中一門,以滿足必修國文3學分之基本要求。

 

二、若修習6學分大學國文課程,可充抵通識課程「文學與藝術」、「歷史思維」、「世界文明」、「哲學與道德思考」等四個領域中任一領域,至多3學分。

 

三、本地生「大學國文」系列課程,大一至大四任何學期皆可修習。

 

四、本課程如有符合以下情況擬加選者,可於第二週週五中午十二點前洽中文系辦公室處理。

1. 班級選課人數未達修課人數上限,擬加選者。

2. 修畢第二學期「大學國文」,擬加選第一學期「大學國文」者。(需填寫「學生報告書」經授課教師同意)

3. 其他特殊狀況。(需填寫「學生報告書」敘明原因經授課教師同意)

以上第23兩類每班總共以5名為限。

 

五、僑生、國際學生依據本校「僑生、國際學生大學國文輔導辦法」,應參加本校「僑生/國際學生華語文能力檢測」,並依檢測結果修課。

 

六、有關國文領域課程最新消息,請參閱中國文學系網站公告。

 

七、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大學國文免修施行要點」申請條件之本校學生,得依本校公告之「基礎課程免修認證考試」相關規定申請考試。核准免修大學國文者,等同免修共同必修之國文領域課程,給予學分並計入畢業學分數內;若再修習大學國文課程,所修課程學分與通識學分之充抵,依本校「通識課程與基本能力課程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最新開課資訊請至臺大課程網檢索

 

 

大學國文共同授課目標

 

(1)通過各種代表性文本的精讀、解析及詮釋,加強學生的人文思維與涵養。
(2)訓練學生分析與思辨的基本能力,培養轉化知識或經驗的論述和表達能力。
(3)藉由實作與討論,充實文類知識,使學生逐步掌握寫作要點。

 

 

課程主題設計及對應學院

 

主題設計

(粗體為主題名)

可能對應學院

自我與他者

療癒書寫、關係、利他

文、醫、社科、公衛

人類與自然

自然書寫、環境、永續

生科、理、生農、管理、工

個人與社會

非虛構寫作、社會關懷、公平正義

文、社科、醫、管理、公衛、法律

奇幻與創造

科普寫作、科幻文學、神話寓言

文、理、生科、工、電資

編創與展演

文本改編、藝術、戲劇

各院皆可

詮釋與記憶

歷史書寫、歷史記憶、思想概念

各院皆可

移動與感官

飲食書寫、旅遊、物質文化

文、理、管理、生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