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中國文學系赴漢陽大學修習雙聯學位碩士班甄選公告
一、為鼓勵本系同學開拓學術研究視野,本系目前已與「韓國漢陽大學中語中文系」簽署跨國雙學位碩士班研究生計畫備忘錄。
二、 甄選訊息:
(一)申請期間:110年01月19日(二)至110年02月26日(五)截止
(二)甄選結果公佈:110年03月12日(五)
(三)申請名額:每年兩名。
(四)申請資格:
1.本系研究生,至少修業滿1學期以上。
2.須至少修習韓文2年或通過韓文檢定考試TOPIK第3級或相等的語言能力。
(五)出國始期:約110年9月起,實際日期依漢陽大學行事曆
(六)至漢大中文系修業要求:
1.學分規定:兩校研究生均須在原校修畢畢業應修學分,並在對方學校修畢畢業應修二分之一學分。
2.資格考核:臺大中文系研究生須參加漢大中文系舉辦或者系外之學術會議或演講6場。並須通過專業考
核,考核科目自所開設課程中選考3門(遵守漢大相關規定),考科須經漢大中文系指導教授及系主任同
意。
3.為獲得對方所授予之碩士學位,前述學生須在對方學校至少修業4學期。
(七)學位論文考試及學位授予:臺大中文系研究生通過漢大中文系碩士班資格考核後,始得提出漢大中文系學
位論文考試申請。碩士論文開題報告應於提論文前一個學期,論文用中文撰寫,字數不得低於4萬字,論文
摘要分別以中文、英文及韓文各撰寫1份。口試委員會之組成應遵守漢大相關規定。通過者可獲得漢大中文
系碩士學位資格。
雙學位學生已於對方學系完成所有相關規定,並確定該生符合原就讀學校畢業資格後,對方學校方可授予
學位證書。
雙學位研究生於交換期間結束後,若未完成本計畫之應修畢學分規定,應依原就讀學校規定處理。
(八)所需資料:
1.申請表3份(附件一)、自傳3份、讀書計畫3份、本校歷年成績單英文版(正本1份、影本2份)、學年名
次證明書(正本1份、影本2份)
2.至少修習韓文二年或通過韓文檢定考試TOPIK第3級,或相等的語言能力之能力證明(正本1份、影本2
份)。以上資料除特別說明需英文版外,其他均為中文版。
3.申請者須檢具以中文書寫之學術論文或學術報告至少1篇,以供審查。
(九)費用:參與本計畫之學生只需繳納臺大學雜費,無須繳納漢大學雜費,若修習本計畫外之課程,則需支付
費用。於漢陽修業期間之往返旅費、生活費、食宿費、書費、保險和醫療等費用均由跨國雙學位生本人自
理。
三、 注意事項
(一)本公告所列與韓國漢陽大學之跨國雙學位計畫屬「系級」合約,由本系自行辦理,再回報國際事務處及教務處相關資料,同學請直接向系方投遞申請資料參加甄選,錄取後之校內外行政流程均由系方協助辦理。兩校將盡力安排,確保跨國雙學位生住宿事宜。